枝叶茂密、遮阴避凉、驱蚊虫蝇……在武穴市大金镇,有许多枝叶茂密的香樟古树,微风袭来,飘过阵阵樟香。
“我们村里有十几颗古树,都有几百年的历史,从我儿时的印象里,这树就一直郁郁葱葱,可是因为宋某的封建思想和恶劣行为,这古树差点就死亡了。”大金镇某村村民李某说到。
刑事诉讼 打击毁坏古树行为
宋某也是土生土长的同村人,因为迷信认为家门口的一颗香樟古树影响风水,导致其妻子身体不好,于是在2018年至2020年3月期间,三次对古树加以破坏,环割古树主干树皮并浇上柴油、用电锯锯断树根、用电钻将暴露在外的树根钻孔浇灌盐酸,一系列行为让古树濒临死亡。经核定,宋某毁坏的香樟树于2003年登记保护,现树龄194年,保护级别三级。
2020年11月,武穴市森林公安局以宋某涉嫌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向武穴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1年1月,武穴市检察院就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武穴市检察院审查认为,宋某违反森林法规,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应当以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故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宋某适用缓刑,判处罚金。法院采纳了检察院量刑建议,以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与此同时,宋某所在的村委会迅速对古树开展抢救性保护措施,古树正慢慢恢复活力。
“古树名木是文化历史的见证,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含有文化资源、旅游资源,而且在调节气候,改善环境方面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事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发挥刑事检察职责只保护一颗古树是远远不够的,更应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让全市所有的古树都得到保护。”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李钰说到。
公益诉讼 让每棵古树都有了“管家”
故此,2020年6月,根据案件线索,武穴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对大金镇多个村庄的古树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发现部分古树未编号挂牌,没有明确管理责任人,古树底部未做石墩保护树根,甚至还有人为锯断分支,缠挂铁丝杂物、火烧碳化的现象,致使树枝受损严重。
经武穴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研判,立即启动了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能,对大金镇以及全市其他区域古树进行资源普查,建立资源档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古树的保护力度。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古树保护专项行动:对全市新增的未挂牌古树统一挂牌,进一步落实养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全市古树生长情况、违法情况报告制度,建立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加大对村民关于《森林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普法力度。
“如今我们村里的每棵古树都有了‘管家’,名牌上都写的清清楚楚,村民一些不文明的现象也在逐渐消失,大家现在都能明白古树存在的意义,希望我们的子子孙孙都能看到祖先留下的宝贵财富。”大金镇某村村主任张某说到。
名园庙宇易建,古树名木难求。古树历经百年的风霜雪雨,是无法复制的绝佳风景和沧桑历史的有力见证。因此,保护古树名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神圣使命,检察机关更是责无旁贷。
(熊毅 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