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里动动手指,通过微信公众号刷刷单,就可以轻松赚钱”,这是当前网络“刷手”生财有道的方式之一。但隐藏在“刷单”背后的陷进你是否清楚?近日,红安警方连续成功阻止两起因“刷单”引发的诈骗案,帮助两名受害人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
李先生:以为是馅饼,没想到是陷进
3月2日上午,红安县城关镇李先生在登录手机微信时,被朋友拉进“好运3群”微信群。为刷单赚钱,他添加“秋水伊人”为好友,下载一个app软件,并按要求登录账号,随后,按对方要求,李先生用手机支付宝支付了4000多元会员费、业务介绍佣金等费用。可是,当他准备登录刷单时,对方改了账户密码,并拉黑自己,遂发现被骗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红安县公安局金沙派出所所长张治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副所长陈浩领辅警吴东等人积极开展工作。民警从资金链和信息流入手,发现案情属实,并迅速联系客服进行身份核实,及时沟通和冻结后台订单。至此,李先生被骗的4000多元被及时止损。
秦女士:“刷单”有风险,教训要牢记
无独有偶,七里坪镇的秦女士也遭遇了相似手法的诈骗。3月3日下午,红安县公安局七里坪派出所接到受害人秦女士报案:她在微信上接陌生人发布的平台“刷单”任务,下载了一个名为“xx有品”的app,通过对方提供的账户密码登录后,使用自己的支付宝花呗付款了。付款完毕后,对方立马将账户密码修改,受害人无法再次登录此账号进行退货退款等操作,这时受害人才意识到被骗。
值班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开展工作,民警发现“xx有品”系一个正规的网购平台,只要骗子没有收货,订单应该都是可以拦截的。于是民警马上联系该app客服,将此情况反映给客服,提供各类证明后,成功将秦女士被骗金额4196.85元追回。
“诈骗案后有阴谋,微信刷单要谨慎……”听着办案民警的肺腑之言,秦女士连连点头致谢。目前,两起案件都在进一步侦办中。
(黄红艳 熊铮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