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在行动 -凯发游戏

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 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我为群众办实事|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在行动
2021-04-27 17:19:4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喂,你好。我是法院工作人员,现在有人要对你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你公司是否愿意3天内履行?”执行法官说道。
“我们马上履行。”某企业法人代表回答。
4月26日,通城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企纠纷,既帮助19名执行人讨回租金,也通过提前预警避免了立案执行,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司法活动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据悉,通城县甲公司拖欠徐某某等19人两年租金,2021年1月,在通城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经通城县法院司法确认,裁定甲公司按期偿还所欠租金共计68万余元。后徐某某等人要求甲公司按期偿还租金,甲公司却拒不支付。2020年4月,徐某某等人在甲公司门前以拉横幅方式讨要租金,并在派出所出警后到通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立案申请后,该院考虑到被执行人为企业,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可能会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于是第一时间与甲公司的法人代表进行沟通,并在了解到该公司有履行意愿后,积极同徐某某等人协商,给予甲公司3天偿还期限。当天中午十二点,还不到两个多小时,执行局负责人便收到了徐某某等人的回信,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该案是通城法院贯彻执行切实保障民营民营企业发展若干规定,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生动体现。近年来,通城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制定并出台《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对于涉及被执行人为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在申请强制执行时,立案庭应当先将相关材料转交执行局予以审查,由执行局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征询民营企业的意见,并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民营企业在两个工作日未予以答复,视为同意立案),如民营企业在合理期限内已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自愿达成和解,则立案庭不予立案,否则予以立案。
程隽  陈琼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