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在端午节来临之际,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来到红安县观护帮教基地,对该院送入基地的未成年人进行阶段回访。通过深入观护帮教基地与其面谈,深入了解观护帮教基地的生活学习环境,了解前期帮教成效。
本次开展回访对象系该院前不久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豪(化名)。该名未成年人从小不服父母管教,参与多起寻衅滋事、吸毒等案件,家庭监管条件较弱,有再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可能。因此,该院及时与红安县观护帮教基地联系,对他开展必要的帮教和扶助,引导他转变认识,帮助他改善不良习性,促使他悬崖勒马,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来到红安县帮教基地,检察干警与小豪和基地老师进行深入交流中,感觉他发生了特别大的变化,最明显就是他个人的精神状态有了很大改善,整个人的体态和语言表达都有了巨大变化。在观护基地,小豪每天上午进行训练,强化身体素质和行为矫正,改掉以前在社会上养成的不良习惯。每日一节国学教育课,学习《弟子规》,从中加深对父母的感恩意识。每天下午一堂文体课,在老师的带领下,学习专业知识,更有利于日后走出基地走向社会。每天晚上准时观看《新闻联播》,结束后在全班面前发表对今日新闻的个人感想,锻炼表达能力和胆量。在基地中还有其他各种特色项目,让他能更好地锻炼自己的能力,懂得劳动的价值,真正的从内心里改变自己。
小豪说:“在观护基地,我第一次感受到集体的乐趣,刚开始来锻炼有点辛苦,学习有点不习惯,但是后来就慢慢的习惯了,也逐渐喜欢上这边的生活,跟同学老师相处的非常愉快。现在希望能好好的接受锻炼,以后离开学校能更好地融入社会,好好的孝顺父母和爷爷奶奶”。
将未成年人送入观护帮教基地,给他一个良好的生活劳动场所,从而获得平等的法律待遇和社会帮教挽救的机会,可以帮助他们零障碍回归社会,有效预防重新犯罪。
(熊文胜 李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