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黄梅法院孔垄法庭联合孔垄镇“三哥调解室”成功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执行难题。
2015年2月11日,罗某与黄梅某置业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约定购买由该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并于当日支付定金10000元。同年2月17日,罗某又支付购房款99524元,完成了购房首付款的交纳义务。后因该公司迟迟未交付房屋,且于2018年初将该房屋转卖给他人,双方遂起纷争。2019年7月12日,经过多方调解,罗某与黄梅某置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解除购房合同,且黄梅某置业公司出具了《还款承诺书》,并先后返还罗某购房款80000元,下欠29524元。因多次催讨未果,罗某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2021年3月8日,黄梅法院孔垄法庭依法对该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由被告黄梅某置业公司限期返还原告罗某购房款29254元及逾期利息。虽然该案的诉讼程序告一段落,但该案的执行却陷入僵局,被告一直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的问题,孔垄法庭积极与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孔垄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蒋三华沟通联系,携手“三哥调解室”对该案的执行工作开展调解。
4月25日,经过孔垄法庭与“三哥调解室”的通力合作,在多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下,被告黄梅某置业公司当场履行还款义务,一次性偿还原告罗某本息欠款31188元。至此,该起持续近三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化解。
(徐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