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从黄石市西塞山区法院了解到,该院对提起公诉的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依法作出的一审判决,日前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主犯分别获刑十五年、十三年,并处罚金。
该案涉及被害人多达67人,遍布全国,涉案金额1141.3万元,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隐秘,涉及最新的网络技术、金融领域,危害巨大。
经二审审理查明,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黄某某、杨某、何某某、林某等36人犯诈骗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确认。
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黄某某、杨某、张某某、王某某等16人,通过由被告人何某某、林某、黄某等5人提供的虚拟国际外汇交易平台及服务,带领被告人林某某、潘某某、宋某某等15人,在网络上从不特定对象中挑选经济条件好、有房有车,年龄在35-50周岁的中年女性,伺机行骗。
他们以加错人、朋友介绍等为由,将对方加为微信或qq好友,然后冒充做红酒生意、市政工程等成功人士,并配以被告人杨某、林某某、张某某等人的照片,与对方聊天,获得对方好感。嫌疑人再以投资外汇赚钱,发送虚假炒外汇盈利截图等方式,引诱对方产生投资外汇的兴趣。骗子团伙互相配合,采取冒用虚假身份、发送虚假信息等方式,诱骗、怂恿郭某某等67名被害人投资,共骗取1141.3万元。
本案有34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35名被告人全部或部分退出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频发,并呈现出涉案人数多、犯罪嫌疑人低龄化的特点。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之所以能够诈骗成功,主要是抓住被害人爱占便宜的心理,先给小利,诱惑其加大投入,从而让被害人陷入更大的陷阱。同时,提醒广大青年增强法治意识,慎重择业,避免误入歧途,害人害己。
(夏冰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