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黄梅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陈睿职务犯罪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陈睿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陈睿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该案宣判全过程在中国庭审直播网进行同步直播,并通过黄梅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梅法“云课堂”专栏对外推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体院领导、中层干部、员额法官等共计50余人现场旁听观摩了庭审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20年期间,陈睿利用其担任新开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沿江一级公路新开段指挥长和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9818元和美元8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睿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陈睿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并积极退清了全部违法所得及退缴其他违纪所得,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宣判现场,随着审判长庄严宣读判决书,一个个犯罪事实、一组组犯罪证据,再现了被告人陈睿如何因漠视法律法规,而走向违法深渊的犯罪历程,给全体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鲜活、震撼人心的警示教育课,让旁听人员进一步绷紧自律之弦、敲响廉洁警钟。
此次庭审旁听活动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以最直接、最直观的形式深化警示教育效果,切实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后续,黄梅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生态,为锻造一支新时代法院铁军打下坚实基础。
(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