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驾驶不仅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还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段时间以来,大冶交警在加强酒驾专项整治的同时,还加大对交通事故中涉酒违法的打击力度,全力守护群众的出行安全。
5月25日,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调处中心民警吴久久和辅警陆威彬、石鹏接到110指挥中心调警,当日晚20时11分和20时13分,中间间隔不到两分钟居然发生了两起因为摩托车驾驶员醉酒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当日晚20时11分许,黄某驾驶一辆凌派牌小型轿车在大冶市东岳路东岳花园门口路段和黄某六驾驶的一辆豪爵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小车驾驶员黄某现场向民警指认摩托车驾驶员黄某六喝了酒,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摩托车驾驶员黄某六进行了测试,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显示64mg/100ml,随后将摩托车驾驶员带到大冶市中医院抽血,鉴定中心检验结果为118.40mg/ml,属于醉酒驾驶。经询问,黄某六承认喝了一杯白酒和一瓶啤酒。
当日晚20时13分许,肖某松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在大冶市东风路人民医院南门门口人行横道处撞到了两位行人,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显示为177mg/100ml,随后将摩托车驾驶员带到大冶市中医院抽血,鉴定中心检验结果为247.77mg/100ml,结果超过了醉驾检测值的三倍多。肖某松表示其喝了四杯白酒,喝完酒以后发生了什么都不记得了,甚至连在大冶市人民医院南门门口人行横道上撞到了两位行人都不记得了。
目前,警方已对黄某六和肖某松醉驾行为刑事立案侦查,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交警提醒: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体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不堪设想。广大驾驶人朋友切记把行车安全放在首位,铭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以身试法”。
(彭小陛 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