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对80多岁的夫妇程某和赵某,来武汉汉阳法院院向民一庭法官王朝阳赠送一面写着“执法如山匡正压邪,为百姓撑起一方天”的锦旗,向法官郑重表达感谢之情。
2015年,程某与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由征收部门征收程某的房屋,并将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套房屋的产权调换给程某作为补偿。程某按协议结清房款后,办理了装修入住手续并居住至今,但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2021年1月,该房地产公司来院起诉,要求程某、赵某腾退房屋并支付占用费。因当事人程某、赵某年事已高,且对面临诉讼情绪十分激动,承办法官王朝阳一面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一面细心整理证据、梳理案情。为全面准确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前往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取拆迁材料,查明了虽然该房地产公司系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涉案房屋系区政府的征收动迁房源,并已在征收补偿中作为产权调换房调换给了程某。随后,承办法官依法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请,维护了程某的合法权益。
(刘朝 刘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