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说的话我都听进心里了,确实都是为企业着想,安全生产无小事,我现在就把欠缴的罚款缴了。”7月28日,在一场由罗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志生主持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公开听证会后,涉案企业负责人樊某当场拿出一万元现金,想要交给参与听证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得知不能以现金形式缴纳罚款后,樊某当日就去银行办理了相关手续。
2020年8月,罗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樊某经营的某铸造企业使用的起重机械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遂对其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因樊某未在要求时间内整改,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随后,樊某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复议或起诉,但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主动缴纳了五千元罚款。因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无果后,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法律程序将该案移送至罗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樊某的书面申请后,承办检察官找到罗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罗田县法院了解相关情况,听取意见,并立足于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出发点,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
检察官还对樊某经营企业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发现樊某的企业原本是一家国有企业,国企改制后,樊某等企业老职工注册新公司,利用原有厂房继续经营,创造了40余个工作岗位,安置了部分原企业老职工。面对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樊某表示,企业经营非常困难,遭遇了新冠肺炎疫情后,企业更是勉强维持,他承认自身有过错,但是企业无力支付全部罚款。
考虑到企业的经营现状,以及当事人认识到了要依法依规使用特种设备,并进行了整改,主动缴纳了部分罚款。承办检察官认为案件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基础,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适当减轻处罚。
7月28日,经过罗田县检察院多次协调,县法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当事人、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来到县检察院就该案开展公开听证,推动达成共识,化解行政争议。经过检察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解释,法官对相关法律的详细解读,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讲述了几起违法使用特种设备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樊某表示各家单位都是切实为企业考虑,企业今后一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当成头等大事。最终,市场监督管理局免除了一万五千元罚款,樊某当即拿出一万元现金追缴罚款。
“这次调处体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企业的担当,也体现了县检察院、县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的努力,切实为企业为群众办了实事。”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罗田县巴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俊武说。
(王章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