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基本农田是维系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的“口粮田”。今年年初,赤壁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时发现,该市某草坪种植专业合作社擅自占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深入调查后发现,2018年初,赤壁市某草坪种植专业合作社以高额租金为诱惑,在该市两乡镇的两村村民手中,租赁正用于水稻种植的基本农田500余亩。在取得其使用权后,便改变这些基本农田的粮食生产用途,种植培育百慕大、马尼拉、果林草等品种绿化草皮予以出售盈利,且在草皮培植移栽过程中时带走大量沃土,农田耕作层遭受极大破坏,久之丧失水稻种植功能,是严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用途的行为。
今年3月,赤壁市检察院分别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售卖、破坏耕作层的行为予以及时整治。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随即加大对出租耕地村民的土地法律知识宣传力度,要求他们立即终止出租基本农田用于种植草坪的行为,并耐心细致做好村民思想工作,求得了村民谅解,确保农业生产不受影响。
近日,赤壁市检察院针对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了“回头看”,发现路边稻田的大型广告牌已拆除,种植草坪的基本农田已完成整改并全部恢复水稻生产。相关职能部门表示,将认真学习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本次占用基本农田种植草坪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宣传,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切实保护耕地资源。
(卢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