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一次对15起涉嫌危险驾驶、盗窃、涉税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分别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税务部门、人民监督员和工商联、企业职工及律师代表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这15起案件的基本案情,从涉案事实、社会危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退赔和取得受害人谅解等环节,详细阐述了拟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各位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和不起诉理由之后说:“检察机关围绕‘六稳’‘六保’,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挽救了企业经营者的前途命运,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公开听证实现了‘参与’与‘监督’有机结合的良好效果,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公正、公开、透明。”
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我们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充分考虑民营经济的特点,优先考虑企业生存发展。在保持对少数严重暴力犯罪和恶性犯罪从严打击决不放过的同时,对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小的轻刑犯罪充分适用依法从宽的刑事政策。鼓励和促使更多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提升司法效率,确保办案效果。”
据了解,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公开听证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公开听证推进阳光司法、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今年前九个月,该院共组织公开听证14次,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司法救助等多种类型的108起案件,做到了“应听证尽听证”。
在严格规范听证程序的同时,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还结合不同案件的具体案情,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开展听证工作。如在办理吴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时,因吴某某在事故中受伤,行动不便,办案检察官将公开听证会开到了农户家中,以案说法对周围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取得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在办理高某某涉税案时,考虑到高某某处于疫情重点地区,承办检察官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利用微信视频远程连线,借助“云”审查方式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了实处。
下一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持续践行公开听证机制,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展现检察机关的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
(杨运红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