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干警李刚将拖欠工资交到被害人手中
2018年2月,犯罪嫌疑人傅某承包了浠水县市民之家项目的钢筋部分工程。工程完工后,作为发包方的湖北长安建筑有限公司将全部工程款支付给傅某。傅某本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将工资报酬迅速支付给在工地上日夜劳作的农民工。然而,自2018年至今,傅某一直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搪塞多名农名工,故意拖欠工资。面对这种恶意欠薪行为,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要求傅某支付报酬后未果,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0年6月下旬,浠水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收到案件后,浠水县检察院对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高度重视。该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工作,专门成立以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郭胜利为组长的办案小组,加快案件办理进程。6月28日,该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傅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与此同时,办案人员依法告知傅某关于认罪认罚、积极履行支付欠薪义务可获从宽处理等相关政策,促使傅某积极还款。傅某意识到错误后,第一时间通过家属将其拖欠的10万多元工资交给公安机关。
7月2日,秉承着“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让农民工的血汗钱安全落袋”的理念,办案干警李刚带着被追讨回的工资,与公安民警一起奔赴千里之外的贵州省黔东南自治州雷山县,将被拖欠的工资交到多名农民工的手中。
在欠薪发放现场,李刚和公安民警一边做好发放登记工作,一边将追回的工资交到农民工手中。接过现金的余某等人脸上绽放出了开心的笑容。
办案人员与领到工资的农民工合影留念
看到农民工的血汗钱已发放到位,作为办案干警,李刚感到非常荣幸和自豪。他认为:“被害人都是憨厚老实的农民工朋友,我们浠水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他们的辛勤劳作,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应该履行的职责!”下一步,该院将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工作要求,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好抓实,积极开展帮助农民工讨薪工作,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并快捕快诉,从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熊毅 严杰华 吴航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