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欢
近日,经过近半个月的努力,团风交警三中队辗转武汉、天门、鄂州等地,终于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并依法对肇事司机江某某(男,33岁,鄂州人)给予了相应的法律处罚。
6月20日14时许,团风交警三中队接到110指令:一名男子报警称自己的车子在回龙山镇林家大湾停车场被撞,司机逃逸。接到报警,团风交警三中队队长童国兵高度重视,迅速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在林家大湾停车场,民警见到一辆号牌为鄂a07***的小型汽车右侧车前大灯和叶子板损毁严重。民警一边安抚车主郭某某(男,42岁,湖北武汉人)的情绪,一边详细了解案情手机证据线索。郭某某称自己是从武汉前往团风县回龙山镇林家大湾林彪故居游玩的,游览结束准备开车回家时发现自己的车被撞,肇事司机却不见踪迹,十分生气。
由于当天停电了,停车场的视频监控无法使用,林家大湾的停车场是露天的,加上每天的游客众多,而受害人郭某某情绪十分激动,这让办案民警倍感压力,但为了早日破案,民警不放弃任何希望。民警对停车场周边的小摊贩和司机们逐一进行询问,通过大量的摸排工作,民警将肇事车辆锁定为一辆灰色奥迪小车。在后面的走访调查中,民警从一位车主的行车记录仪中最终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号牌为鄂a94***的灰色奥迪小车。
紧接着,民警通过车辆号牌找到了车主信息,在车主杜某亚(男,30岁,湖北武汉人)手机无法接通的情况下,民警经请示领导后,远赴杜某亚在武汉的租住地,可惜物业人员和邻居反映其已经搬走了,不清楚去向。但民警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通过人口信息网找到了杜某亚的原户籍所在地天门市皂市镇,并马不停蹄地赶往天门。在了解情况后,天门警方和社区积极配合民警的工作,却发现杜某亚由于经济案件早已经被武汉洪山警方刑事拘留了。
案情一度陷入了僵局,民警积极寻找突破口,于是又通过户籍成员信息找到了杜某亚的父亲和哥哥杜某东。经过民警反复耐心地做工作,杜某东终于向民警吐口称今年6月2日开始,自己就将弟弟的车子借给了在鄂州工作的同学江某某(男,33岁,鄂州人)使用,结合车辆行驶轨迹,民警终于找到了肇事逃逸司机江某某。
7月14日,当民警出现在江某某面前时,江某某承认自己6月20日开着号牌为鄂a94***的灰色奥迪小车带着家人到林彪故居游玩,并在停车场将一辆号牌为鄂a07***的小型汽车右侧车前大灯和叶子板撞坏了后置之不理并离开现场的违法行为。当民警对其进行传唤时,没想到他居然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没有丝毫的悔意,还对民警说“不就是倒车把车擦了下嘛,叫保险公司赔偿不就可以了,犯得着这么大动干戈嘛?”办案民警对其进行了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并给予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计满12分的处罚。
目前,江某某已经接受了相应的法律处罚,受害人郭某某对民警不辞辛苦,辗转多地为自己讨回公道表示衷心地感谢。(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