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黄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检察建议书公开宣告送达活动,向黄州区禹王街道办事处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相关单位派员参加。
今年6月,由黄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韩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被告人韩某某犯敲诈勒索、挪用资金等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7万元。
黄州区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近几年来,该办事处辖内多个村,村干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相继被查处,案件背后暴露出办事处对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财务监督工作缺失等漏洞和薄弱环节。
为全面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保护农村集体财产不受侵犯,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犯罪,区检察院制发了关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村级财产清查机制、健全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健全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等方面的6条检察建议,并现场进行宣告送达。
“你们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提供的建议具有很强的系统性、专业性和指导性,我们将积极研究落实并及时回复!”禹王街道办事处主任尹元明如是说。宣告会上,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参会人员就本次宣告送达积极发表看法,并提出相关建议。
参加宣告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区检察院制发的建议内容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专业化的案件办理水平和履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同时,区检察院以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检察建议,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立足本职本业,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办理一案,发现解决一类问题的务实工作作风,值得肯定!
(熊毅 熊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