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县政协委员、县森林公安民警、值班律师,对三起非法狩猎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证。
2020年4月至5月期间,汪某、徐某、张某为防止自家播种的花生种子被野生鸟类啄食,分别在自家责任地架设粘网,其中汪某架设的粘网造成一只野生鸟类灰喜鹊触网死亡。团风县森林公安在巡查时发现上述违法情形,进行了立案侦查。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汪某在野生鸟类禁猎期内,擅自架设粘网,造成一只野生鸟类死亡,涉嫌非法狩猎罪,情节轻微,拟做相对不起诉处理;徐某、张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认为不构成犯罪,决定监督公安机关做撤案处理,且三名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均是为了保护农作物,没有伤害野生动物的主观动机,在公安机关查处后,迅速拆除粘网,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经过上述考量,承办检察官就三件案件的决定处理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三起案件的事实证据、处理意见及理由,并请大家发言。
“三名犯罪嫌疑人系初犯,造成的后果轻微,且都认识到了私自架设粘网的后果,我同意检察机关的相关决定,希望当事人以此为戒,不要再犯。”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表示。
"三名当事人的动机均是为了保护农作物,没有捕鸟的主观故意,检察机关作不起诉、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处理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值班律师认为。
“三起案件中三名当事人主观恶意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监督撤案或者不起诉能够体现人性化执法,能够节约司法资源,符合情理和大局。同时我认为案件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以上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建议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积极下乡开展爱鸟护鸟普法活动,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与会人民监督员严耿说道。
“这三名当事人都是为了保护刚播种的花生种子而触犯了法律,如何在保护野生鸟类与农民权益上找到一个平衡点,我想不仅需要用法律来保障,也更需要多利用科技的力量,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也是考验我们智慧的地方。”县政协委员刘文志发言道。
“两位代表的意见十分中肯,我们将联合森林公安机关加大普法力度,丰富普法形式。同时对三名当事人来说,不起诉不代表没有违法,希望当事人珍惜机会,知法守法。”听证会结束前,副检察长韦达做了总结发言。
“感谢检察院给我们改过的机会,回去之后,我也会告诉村民们这样做是违法的!”三名当事人在参加完听证会后诚恳地说。
该院将继续通过公开审查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和期待。
(范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