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就能直接购买驾照?千万别信,小心上当受骗!
近日,黄梅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王某假冒驾校教练,谎称可以帮忙购买驾驶证,骗取他人考试费25480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利用朋友胡某、陈某等人对其的信任,编造可以帮忙购买驾驶证的虚构事实。之后,王某利用新注册的微信账号虚构驾校教练的身份,与胡某、陈某在微信上联系沟通,并先后多次向胡某、陈某等人骗取考试费用25480元。骗取资金到手后,王某便在该新注册的微信账号上将胡某、陈某的微信拉入黑名单,并将骗取的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及网络赌博。事后,胡某、陈某找到王某要求其退钱或给驾驶证时,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另查明,2020年3月25日,被告人王某退赔了被害人胡某、陈某的全部经济损失,二被害人均出具谅解书对王某予以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且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条链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醒:考取驾照无捷径!学车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考试流程,学员应到正规驾校报名学车,切莫轻信他人介绍有“门路”、交钱可以“包过”、花钱买证等非正当方式,以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王媛 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