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租借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贩卖网络链接供他人“翻墙”非法访问境外网站,从中牟利18万元,最终因涉嫌犯罪被抓。
2020年10月份,黄梅县公安局掌握到案件线索:有人在互联网上出售“翻墙”软件进行非法牟利,通过这款软件可以任意浏览国外网站。掌握该线索后,黄梅县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就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经过初步调查,民警发现:涉案网站专门出售网络链接,网站内嵌入有付款二维码,用户在网站内扫码充值后,该网站就会自动向用户推送网络链接,通过该网络连接,用户即可“翻墙”非法浏览境外网站。获知该条信息后,民警围绕网站及收款二维码等信息进行巡线追踪,随即锁定了涉案嫌疑人梁某。
2021年1月,通过摸排调查,民警掌握到梁某军藏身于广东省茂名市。1月18日,民警驱车千里赶赴至广东省茂名市,并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于1月20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抓获,并在其藏匿处查获一批涉案电脑、银行卡及相关电子设备。后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梁某对其违法犯罪实施供认不讳。
经查,梁某,男,1983年出生,广东省茂名市人。自2019年9月份开始,梁某通过租借境外虚拟服务器搭建网站,专门售卖用于访问境外网站的订阅链接,非法为他人提供“翻墙”软件和凯发游戏的技术支持,并从中进行牟利。为提升网站流量,梁某先后通过境外域名提供商注册了三个域名,并全部引流到其搭建的网站上。被查获前,梁某通过搭建的网站至少向2000余人次出售链接,非法获利18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因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黄梅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所谓的“翻墙”,是指绕过相应的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实现对网络内容的访问。在我国网民所称的“翻墙”,一般是指绕开我国的法律管制,浏览境外服务器的相关网页内容。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管理,保障国际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其中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安机关会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行为人如果非法出售可访问境外互联网网站的“vpn”翻墙服务的,可能会触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情节严重的,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行为人使用“翻墙”软件获得某些不实言论、信息后,进行散布、造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会触犯“寻衅滋事罪”或者是“诽谤罪”等等。
互联网已经渗透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安全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每个人都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共建互联网晴朗空间。
(赵庆 余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