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货车司机当着不过瘾,打起车上钢材的主意,妄想来一出“狸猫换太子”调包钢材来赚取差价。近日,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以盗窃罪批准逮捕了张某。这也是嘉鱼县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又一行动。
案情经过:2021年1月18日,货车司机张某接到业务从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运送一车盘螺钢(共17捆,每捆重约2吨)到湖北荆门市某建筑工地,在途径武汉汉阳区沌口城附近时,张某将货车上的10捆盘螺钢(型号“4e-wgh-8-592”,每捆2吨)与附近收废铁的吴某收的10捆盘螺钢(型号“4e-wgh-8-633”,每捆约1.5吨)进行调包,并与吴某商量好返程时,将调包置换下来的5吨多钢材按每吨2800元进行结算。
为了防止荆门工地过磅发现钢材被调包,张某还提前让其女朋友专程去该工地观察货车进出是否需要过磅,得到不需要过磅的回复后,张某便将经过他调包的钢材运往工地,但最终还是被发现,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首,并退还非法所得。经勘查,经张某调包置换下来的盘螺钢总量为5.43吨,价值23783元。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询问了相关证人。在审阅了全部案件资料后,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认为张某调包置换钢材的行为,损害了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的利益,影响了该公司的销售业务,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效发展,1月23日,嘉鱼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张某,同日,由嘉鱼县公安局执行。
(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