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年关,孙某和李某却因赔偿事宜争执不下。为了让双方化解矛盾,过上舒心、祥和的春节,武穴法院法官抢抓有利时机,妥善化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
2020年9月7日八时,孙某驾驶无号牌三轮罐式搅拌车,从田镇石孔咀垸往向塘垸方向行驶,与对向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及车辆受损。2020年9月21日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承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除住院医疗费40385.90元外,李某还要求孙某一次性付清122795.93元的各种费用,双方因赔偿金额协商未果,一气之下李某诉至法院。
武穴法院受理该案后,于2021年2月1日(农历腊月20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尽管双方对事实和责任划分没有异议,但是孙某表示李某赔偿要求过高,并要求对李某的伤情重新予以鉴定,导致一时无法结案。
为了尽快化解当事人矛盾,让双方当事人欢度春节,主办法官分别与双方谈心,了解到主要困难在于孙某父亲在案发前两个月查出患有肝癌,且其驾驶的车辆又未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故无法一次性付清李某的各种费用。找准问题症结之后,法官召集双方重新进行调解,从解决矛盾好过年的角度,为双方当事人算好良心账、时间账、心情帐,要求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2021年2月8日(农历腊月27),在办案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孙某当场一次性履行85000元给付义务,该起案件圆满解决。
(郑淑君 余文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