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深夜,在大冶市繁华的闹市区,几名身着检察和警察制服的人不停地出入多家网吧,这是怎么回事?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由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定型,自控能力尚弱。在脱离监管的情况下,一旦沉迷于网络虚拟世界,其身心健康会受到不可估量的严重影响。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经营场所。”第二十二条 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
针对近期未检案件办理中发现,一些青少年因沉迷网络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实际情况,在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实施以及最高检要求“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的双重精神指导下,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不等不靠,第一时间将线索向领导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当即组织协调第四检察部和法警大队与未检办协同配合,重点检查校园周边的网吧,同时开展法治宣讲,通过真实的案例向网吧业主讲述青少年沉迷网络的危害性,提醒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文明、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
“请出示你的身份证。”
“没有身份证你是怎么上网的?”
在观山路的一家网吧,检查人员查看一名上网人员身份证时,其称没有身份证,是拿自己姐姐的身份证登记身份信息的,同时还有多人没有带身份证上网。
当天晚上,检察官和法警对城区近十个网吧进行了走访,发现部分网吧经营者有的未在显著位置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识,有的没有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仍有未成年人在打游戏或者上网,还有的网吧实行包夜服务等。
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向网吧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执法力度,尽快查处问题网吧。同时要求各监管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对网吧监管的高压态势,本着对下一代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不许一个未成年人进网吧,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此次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先行先试,从速度到质量上均体现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巨大优势,也展现了该院各部门间协同配合的默契风采。未来,该院将继续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殊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将未成年人全面保护落到实处。
(彭小陛 杨运红)